「普法」老板,我腿疼,申請工傷
A:天呢嚕,在整理資料的時候被A4紙刮傷了手!
B:那你可以申請工傷了!
A:沒那么誇張吧,誰會在意這一點小傷!
B:那可不一定!某男子因回辦公室拿手機摔倒而導致骨折,就想申請工傷了!
A:啊,具體怎么回事呀!
B:想知道具體緣由,就跟着我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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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周某在某公司任職,一個周末下班時,他將自己的手機落在了辦公室,直到回家後才發現。為了不影響與外界聯系,他又從家里趕到公司去拿手機。因為心急,走進辦公室便沒有開燈,於是被辦公室的雜物絆倒,重重地摔在辦公室里的一個大鐵架上,導致腿部骨折。
在他治療休養期間,公司出於人性化考慮,派人力資源部張經理前去看望。周某借此提出,要公司為自己申報工傷。未曾料到,張經理代表公司拒絕了。之後,周某又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結果也被駁回。
啊這么慘!那怎么才算工傷?
別急,往下看!
2
工傷的定義
「 ”工傷”一般是指「 ”工傷事故”。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有廣義、狹義之分。
在狹義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工傷保險的業務指南中指出「 ”工傷事故應該是指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其本質特征是由於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除此之外,廣義的工傷事故還包括罹患職業病。《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規定:「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救治和經濟補償,制定本條例。”
根據該《條例》的基本精神,我國工傷事故賠償中所指稱的工傷事故采用的是廣義,既包括一般傷害事故和急性中毒,又包括罹患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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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分類
我國在工傷事故統計中,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將企業工傷事故分為20類,分別為: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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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認定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2019-11-15 20:18:23 通過 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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