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何君堯暴徒身份曝光,大公網報道發布時間被篡改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在屯門被暴徒持刀刺傷胸部,事件令人發指。今日(11月7日),港媒披露了暴徒的身份:董某輝,30歲,無業,無情緒病或刑事記錄。
父母稱其無精神病記錄,活躍於「 ”高登”
據香港媒體報道,暴徒為30歲男子董某輝,與父母、妹妹一起住在葵青區,其父母向警方表示兒子沒有精神病記錄。他中學就讀於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有舊同學形容他性情古怪,讀書時較孤僻。
董某輝與一名活躍在「 ”高登”網絡論壇、曾遭起底的網民名字相同、外貌相似。「 ”高登”是香港較為活躍的一個網上討論區,充斥着大量不良政治內容和政治打手。這名網民有多個賬戶,其中一個名字和修例風波有關,曾發表與修例風波有關的政見。
報道還稱,董某輝用來掩飾行凶的鮮花是當日早上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啟豐商場購買。商場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他上午8時33分途經商場地下層,正低頭打電話,8時38分再次出現在監控時手持鮮花、面露笑容。
大律師:暴徒行為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據《大公報》報道,多位執業大律師指出,涉案男子董某輝已干犯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包括第17條「 ”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簡稱蓄意傷人、俗稱傷人第17條),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大律師馬恩國表示,由於兇手在本案中顯示出「 ”罔顧後果”的特性,所以可以循比「 ”嚴重傷害”更嚴重的「 ”意圖謀殺”起訴。只要是「 ”意圖謀殺”,不論是否對任何人身體造成損傷,均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終身監禁。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表示,本次罪案比之前觀塘有警員遭割頸更嚴重。根據目前公開的案情細節,凶徒是有預謀犯案,如按照「 ”企圖謀殺”罪提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大律師陸偉雄則表示,涉案男子假意贈花近距離掏刀刺胸,表面看來是有意圖要令人受傷,以及有預謀,有理據控告蓄意傷人,「 ”無論是立法會議員,還是普通市民受襲,刑罰上都沒有分別。”
大公網Facebook報道被篡改發布時間
何君堯遇襲後,大公報-大公網官方Facebook專頁發布了《何君堯遇襲受傷後發聲:無生命危險,仍無畏無懼》報道。
但不久,詭異的事情發生了,這則原本是6日中午發布的報道,其「 ”時間線”竟被篡改成11月5日晚。緊接着,反對派、西方反華分子便開始集體瘋狂炒作此事,稱這是何君堯「 ”自導自演露出了馬腳”。
大公網發出後台內容資料庫截圖,以證報道的真實時間是6日中午,又發表聲明稱,對此類篡改事實、混淆視聽,企圖轉移焦點的違法行為表示極大憤慨,予以強烈譴責。
南方日報、南方+特派記者 香港報道
2019-11-07 20:56:38 通過 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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